临沭县探索构建“一站式”“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来源:临沂信息港 编辑:徐芳芳 刘靖 孟凡义 时间:2020-11-13 阅读:次
近年来,临沭县深入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依托县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通过资源整合、一体布局、专业衔接,积极探索构建“一站式”“集约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实现了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化解和依法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67件,调处成功率达98.3%。
织密一张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非诉纠纷服务工作网络。
一是强化县级统筹。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法律援助等非诉纠纷解决职能,推动县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形成非诉纠纷“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打造“一站式”“集约化”非诉纠纷综合解决服务平台。
二是健全镇级层面。依托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非诉纠纷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创新开展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模式,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治信访等工作融合式发展、一体化办公。
三是巩固村级基础。在村(社区)建立“1+1+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式,即每个村(社区)建立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N名网格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及时排查调处本村(社区)民间纠纷,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建成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非诉纠纷服务工作队伍。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全县各级、各行业领域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覆盖,县人民调解中心配备15名专职调解员,县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镇(街道)调委会均达到3人以上,村(社区)建立了以608名网格员为主体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参与非诉纠纷化解工作。从法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和相关行业、专业领域择优选择专业人员,建立了50人的非诉纠纷化解专家库,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纠纷以整体委托或分案委托的形式向第三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三是强化指导管理。建立非诉纠纷化解队伍分级培训制度,县级不定期组织调解大讲堂、调解技能比赛、调解座谈会,开展案例评析、旁听陪审、案件跟进等;镇街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邀请优秀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官授课,有效提升非诉纠纷化解技能和水平。
制定一套多元化、联动化、全流程的非诉纠纷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多调对接化解机制。以人民调解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非诉纠纷,重点加强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12345热线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移交转办规范化,信访、调解、诉讼有效衔接,适宜人民调解的开展调解,适宜行政处理的行政处理,调解不成的引导其他非诉途径。二是建立衔接联动化解机制。建立“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裁决+调解”“公证+调解”“公证+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协商、协调或委托县调解中心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及关联民事纠纷;对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联合县调解中心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等。三是完善分层递进化解机制。对一般民间纠纷,将村(社区)作为第一层过滤网,充分发挥村(社区)调解员人头清、情况熟、反应快的优势,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村(社区)不能处理的,及时移交到镇(街),由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联合化解组;对疑难复杂或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移交县人民调解中心,由县人民调解中心委派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或由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提供相关指导帮助。